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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首批消防安全不良名单 潍坊8家单位上榜

2013年07月11日 16:3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0日,记者从山东365消防服务网上了解到,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已公布了首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潍坊市8家单位和1人“榜上有名”。

  据悉,被曝光的个人是昌乐县万佳网络飞鹭连锁店负责人盛华燕,罚款500元。据了解,对于符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认定范围的违法行为,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后,每月公开发布。初次公布期限为6个月至12个月不等。在此期间,单位或个人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违法行为后,可申请缩短公布期间,但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期将延至期限的3倍。

  被点名的8家单位

  单位(个人)名称 违法事实 单位(个人)名称 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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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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