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召开
7月10日下午,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周春来、赵正修、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新杂·单增曲扎、多吉、赵合等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同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7月下旬在拉萨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有:1、传达学习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2、审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3、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4、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5、审议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6、审查、批准《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7、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10、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2012年财政决算;11、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西藏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12、审议任免案等。
会议研究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调研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复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预算的请示及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的意见。
白玛赤林强调,当前,人大工作任务繁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已全面展开。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依法履行人大职能、促进发展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日常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扎实有效的教育实践活动,为推进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法治保障。(记者 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