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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纠纷被人拿走卫生许可证 泳池无证照开不误

2013年07月16日 09:33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游泳池,我怎么能放心送孩子去玩?”昨天上午,闵行区水仙苑居民吴先生致电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自己在小区游泳馆内,没有发现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理应公示出来的证件。他要求查看,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吴先生说,去年游泳馆由另一个老板承包,水质感觉比现在要好,相关证件的公示也比较到位。可现在换了一个老板。

  与市社体中心联系后,15时,记者和相关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位于畹町路500弄的水仙苑小区游泳馆。

  这处游泳馆并不大,下午泳池里有10多个人,两侧设有观察位,还有一位救生员。一进大门,记者看到右侧的展板上贴有使用守则、卫生应急预案、救生员责任区等告示,但卫生监督信息栏却是空白,也没有看到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公示出来。

  “这里去年是有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还没过。”闵行卫监所执法人员明确告诉记者:上个星期,他们刚来这里抽查过,因为同样的问题开具过整改通知书,但游泳馆并没改正。在他们的督促下,泳池工作人员果然从服务台里翻出了开业前的检测报告、综合评估报告、健康合格证等。执法人员还对水质进行了现场检测,浑浊度和余氯含量均符合国家标准。据介绍,上周已经送检过这里的泳池水样,详细结果出来还有一段时间。

  那么,既然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没过,为什么不公示出来?答案让人大跌眼镜:被别人拿走了。原来,游泳馆换承包人时有过一些纠纷,之前的承包方没有将许可证交还回来。而6月下旬,新的承包人才刚刚确定,还来不及补办相应的手续。

  既然如此,这个游泳馆开业合法吗?卫监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卫生许可证是和地址绑定的。换句话说,这里的游泳馆在场地和设备上都满足卫生要求,只是当初的办理人不一样了,许可证还是同样有效的。

  随后,卫监所对游泳馆未及时整改提出批评,并立案督办。业委会工作人员则表示,将积极配合游泳馆,尽快完成许可证办理手续。记者离开时,游泳馆已经把综合评估报告放进了卫生监督信息栏。 - 本报记者 张驰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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