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超市滑倒骨折获赔4000元
2013年07月16日 16:3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7月11日,家住南充市蓬安县的王大娘提着一篮自家产的李子、桃子、梨等水果,来到蓬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办公室,“不是你们的帮忙,我也拿不到4000元的后续费用,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一进办公室,王大娘就拉着消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手,连连道谢。
6月初,王大娘在蓬安县某超市购买了一些党参、天麻等滋补药材,准备给刚刚高考完的孙儿补补身子。在超市收银台排队结账时,王大娘只顾着高兴,却没想到脚下一滑,摔倒在了地上,顿时感到腰椎疼痛,用手支撑地面拼尽力气想站起来,却发现地上原来有一摊水。
随后,超市工作人员立即将王大娘送往医院,检查确诊为腰椎骨折,需要住院治疗。治疗期间,超市方支付了检查和住院相关费用。半月后,王大娘的伤情有所好转,在与其家属协商后,超市将王大娘转到了另外的医院继续治疗。
出院后,王大娘找到超市,要求超市方支付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后续营养费等共计10000元,而超市则认为10000元太高。通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超市支付5000元的后续费用。可王大娘没想到,原本协商好的赔偿,却在第二天变了卦,超市反悔,不愿支付5000元赔偿金。
情急之下,王大娘找到蓬安县消委。在对整个事件进行详细了解后,消委耐心给超市作了调解,最终超市同意支付王大娘4000元后续费用。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