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无业男子刺死有钱老板后抛尸 鉴定患精神分裂症

2013年07月17日 09:17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江苏老板江先生因生意来到武汉,办事途中将车子停在路旁休息,未曾料到,这一下睡没了身家性命。青山无业男子肖某见车门未锁,见财起意,遭到反抗后竟将对方刺死。昨日,这起令人唏嘘的命案在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

  去年5月31日上午,46岁的肖某闲逛来到友谊大道工业四路附近,见一辆黑色本田雅阁轿车未上锁。原来,该车的车主江某来武汉谈一笔合同生意,因太疲倦就将车停在路边休息,熟睡中的他未曾料到,噩梦正在一步步逼近。

  肖某见财起意,欲偷走车内的财物,但惊醒了江某,江某反抗时,肖某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刺江某的胸部和颈部,江某当场倒在血泊中。随后,肖某将江某的随身背包和100多元钱拿走,并扔掉一部价值700元的手机。6月1日晚,肖某开江某的车将江某抛尸至青山区“依江畔园”小区周边,并准备将车卖掉,后因爆胎未果。同年6月27日,肖某被青山警方抓获归案。

  昨日,在法庭上,面对公诉机关的连连提问,肖某一直摇头叹气,并坚称自己只埋了尸体没有杀人,“怕受到牵连才去埋尸。”当公诉方问肖某,“为什么在警方审讯时有五六次承认自己杀人?”对此,肖某沉默不语。

  因今年5月经过司法鉴定,肖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公诉机关表示,肖某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肖某自身情况,建议无期徒刑以上的量刑。

  (记者方历娇 实习生罗敏敏、王伟)

  律师点评

  金报律师团律师、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科科说,车主停车一定要记得锁车门,无论是人在车里还是出去办事,不能因天热要通风或者是停在自己所住的社区而疏忽大意。如果碰到歹徒要机智冷静,讲究策略,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呼叫求救或者报警的措施。

【编辑:燕磊】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