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青岛一电脑公司为中小学预装盗版软件被追责

2013年07月17日 09:45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我市查办的“10·12”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全国2012-2013年度文化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典型案例,成为全国电脑预装盗版软件刑事打击第一案。

  去年10月12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根据举报,与平度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查实青岛中孚电子有限公司在给平度市21所中小学1076台电脑预装的软件中,使用了盗版办公软件,遂对该公司依法罚款15万元。随后,该案件被移送平度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并提交平度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最终,法院判决中孚电子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中孚电子罚金人民币15万元,李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该案件发生之后,平度市文化执法局一方面迅速启动文化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支持,向我市中小学免费赠送10000套价值100余万元的计算机软件,在青岛市率先实现了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

  “10·12”侵犯著作权案的查处,开创了全国刑事打击电脑预装盗版软件的先河,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入年度典型案例范本,作为全国司法系统办理类似案件的借鉴和参考。 (记者 王 娉)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