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决定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
2013年07月18日 10:24 来源:贵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黔府发〔2013〕6号)的有关要求,近期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决定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
省政府要求,要按照“该管的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取消、下放”的原则,进一步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细化监管措施,主动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防止出现一放就乱的现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切实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
据悉,自2011年以来,经过两轮清理,我省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已大幅减少。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初审或审批、省级人才交流会审批、安全培训机构(二、三、四级)资格认可、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权限内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水文资料使用审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审批、从事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许可。 (记者 杨 惠)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