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北对重度残疾人实行托养补贴 1.5万人受益

2013年07月22日 13:38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20几年了,孩子终于不用靠别人喂饭了!”家住黄石市下陆区黄应华湾的黄灯华,见到24岁的女儿黄玲能够自己拿勺子吃饭,激动得热泪盈眶。因为患有脑瘫,黄玲从小生活不能自理,经过一年半的康复托养,僵硬的手关节有所好转,吃饭、喝水都可以独立完成。

  19日上午,记者在黄石市智康残疾人托养中心见到了坐在轮椅上的黄玲。“我们请了专业的按摩师不定期为她进行右上肢按摩,还进行了一系列关节活动训练,让她的五指能够合拢。”中心负责人程志胜说。

  黄玲住在托养中心,属于全托性质,每月700元的托养费,政府补贴400元,家庭负责300元。像她这样获得专业康复托养的残疾人,在这个托养中心还有50余人。

  2009年起,我省推行“阳光家园计划”,对贫困家庭16岁-59岁生活不能自理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实行托养补贴,截至2012年,享受托养补贴的残疾人士已经达到1.5万人。目前,在武汉、宜昌、黄石三个试点城市,已初步形成以居家托养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主体、机构托养为骨干的托养体系,每年的托养补助按居家托养600元/年、日间照料1200元/年、寄宿托养3600元/年的标准发放。

  据黄石市残联就教科科长邹建国介绍,该市有1030名残疾人享受补贴托养,其中居家托养755人、日间照料175人、寄宿型托养100人。2011年,黄石市残联招聘了45名“阳光家园”辅导员,定期上门为居家托养对象服务。“重残家庭大多经济条件较差,帮助一个残疾人,就是解放一个家庭”,邹建国说,“尽可能降低重残家庭的负担,让残疾人和他们的家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记者 杨康 通讯员 张勇)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