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6周孕妇须由医生证明身体良好方可乘飞机
2013年07月25日 09:2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医生证明身体良好方可登机
昨天上午10时,一名孕妇焦急地来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二安检服务台,询问安检员在机场哪里才能办到孕妇的适宜乘机证明。
原来,这位年轻的孕妇何女士想乘坐当天到温州的航班回老家待产,家人已准备好在对方机场接机。谁知到航空公司办理乘机手续时,被工作人员询问她的孕期并要求出示医院证明,由于何小姐之前不知道大肚婆乘机需要证明。安检员劝说孕妇身体不适合乘机易引起早产,并伴有并发症。于是何小姐不再坚持当天乘机,决定改签以后航班。
白云机场安检提醒广大孕妇:怀孕32周(含)至36周的孕妇乘机,应先咨询所选择的航空公司,在航空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还需提供县市级以上医院开适宜乘机的诊断说明书。只有医生证明孕妇的一切情况处于良好状态时,才能准予乘坐飞机。(记者李妍 通讯员梁燕飞、郭俊毅、伍秋英)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