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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捞“沉没的权利”唤醒“装睡的陈规”

2013年07月25日 16:59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这些几十年未曾有过任何变化的规定并不是在“沉睡”,而是在“装睡”。立法者和制度设计者并非认识不到这些陈规的荒谬,而是在主观上缺乏改变的诉求动力。

  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实行了31年;职工探亲假规定,实行了32年;每月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洗理费、书报费,实行了30多年;防暑降温费,“模糊执行”了53年……记者近期在梳理一些规章、条文时发现,有些规定在数十年前出台后就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沉睡”不醒中却仍在行使对今日社会的指导性职能。(《新京报》7月24日)

  行政法规和规章,作为一种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本质上应具有某种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体现在,必须给公众一个稳定的预期,制定了就不能轻易修改。然而,如果一项规定不与时俱进,历经三五十年都不曾有任何变化,这显然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行政法规和规章有诸多职能,其中一项最重要的职能就是为公众提供和保障公共福利。而公共福利毫无疑问应当与社会发展相同步。在诸多公共福利领域,今天我们仍然执行的是三十年甚至五十年前的标准,这与我国发展节奏显然不合拍。

  独生子女费的价值从最初的“可买几斤猪肉”到如今仅仅“可买一支雪糕”——— 这种变迁,很形象地指出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与落后的公民权利之间的巨大落差。经济发展必然带来物价指数的上升和生活成本的剧增,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地分享发展成果,那么就意味民众手中的权利一直在贬值。与此同时,公民应当享受而未能享受到的这部分福利转移至政府的手中,客观上又形成了“与民争利”的现实,加剧了民众的相对剥夺感。更不容忽视的是,由于这些“沉睡”的规定占据了大量的行政和立法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又相当于堵死了解决现实问题的制度通道。毕竟,“沉睡”的规定也是规定,仍然具有排它性的法律效力。

  必须厘清的一点是,这些几十年未曾有过任何变化的规定并不是在“沉睡”,而是在“装睡”。立法者和制度设计者并非认识不到这些陈规的荒谬,而是在主观上根本没有改变的意愿。诸如探亲假制度、防暑降温费,每年都是两会的热点,社会争议也从未停止过。而一些明显失当甚至是带有严重歧视性的规定,多年来也一直在挑战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譬如死亡赔偿金的“同命不同价”,被火车撞死的赔偿,一条人命还不如一头牛……尽管这些规定部分已经废除或者修改,但却透支了巨大的社会成本。

  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不难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对于这些滞后于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陈规,有改变诉求的往往是没有话语权的群众,而具有话语权的强势阶层却又没有改变的动力。最需要防暑降温补贴的是那些在户外挥汗如雨的工人,最需要探亲假是那些长年奔忙在生产第一线的普通劳动者,但他们并不具备制度变革的博弈能力,具备这种能力的人却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惬意地享受着带薪休假。这就是典型的身份决定立场,屁股决定脑袋。

  规定“假睡”的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公众权利孱弱。因此,要想唤醒“装睡的陈规”,须先打捞“沉没的权利”。□吴龙贵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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