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受了气 妻子刀砍丈夫儿子
2013年07月25日 17:18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再婚夫妻因琐事吵架,妻子竟将怨气撒到继子头上,她砍完丈夫后,又刀砍继子。近日,进贤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明,被告人刘某与宋某属再婚家庭,宋某婚前育有一子,婚后二人又生育了一女。2012年10月20日中午,刘某与丈夫宋某因家庭琐事吵架。当晚12时许,刘某余怒未消,趁家人熟睡之际持菜刀对丈夫宋某脖颈等多处进行砍切,宋某惊醒后予以抵挡,刘某转而又持刀在继子头顶砍切数刀。经法医鉴定,其继子的伤情为轻伤乙级。被害人宋某放弃验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因家庭琐事,持刀砍伤丈夫及继子,致一人轻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此次犯罪系因家庭琐事引发,属激情犯罪。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也建议对被告人刘某判处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汪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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