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路遇靓女起邪念 劫色劫财被判刑
2013年07月25日 17:52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两名85后男子深夜未归,在街边徘徊时遇见较有姿色的女子小倩,竟起了“劫色”的想法,二人在轮奸小倩后被警方抓获。7月24日市中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宣判。
本案的两名被告人分别为现年27岁的小孙和26岁的小姚。2012年8月12日凌晨3时许,小孙、小姚行至双城门过街天桥附近时,遇见较有姿色的女子小倩(化名),起了劫色的邪念。之后,小孙、小姚采用暴力殴打手段,将小倩挟持至正宁路的一间招待所。发现小倩向招待所工作人员求助后,两人带着小倩离开,小孙趁锁门时机窃取小倩留在房内的苹果手机一部、价值700元的彩金戒指一枚和现金200元。二人强行将小倩带至七里河区的一间招待所内实施轮奸。2012年8月28日,小孙、小姚被警方抓获。
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小孙、小姚的行为均构成强奸罪,小孙趁他人不备窃取财物,应构成盗窃罪。综上,法庭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孙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00元;以强奸罪判处小姚有期徒刑8年。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