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出台高端人才用房租赁管理试行办法
2013年07月29日 15:16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想要申请人才保障房的市民注意了,日前,金华出台《高端人才用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以解决来金创业创新的无住房高端人才的暂时居住问题,并推出市区高端人才租赁用房。
申租对象及条件: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引进(含每年在金工作6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服务合同,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均无住房的高端人才。
主要包括:1.符合高端人才限价销售房申购条件的人才;2.外地引进的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突出贡献人才、重大科技贡献奖获得者;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4.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水平急需紧缺人才,以及作出较大贡献的特殊人才;相当于上述人才的其他优秀人才。机关公务人员属于引进人才的,可按本操作办法执行。
此次租赁用房具体位置在市区江南永利华都花苑(新农贸市场对面)。【记者 周勤 播报】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