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县级文明单位职工每年志愿服务至少10小时
2013年07月29日 18:18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原则上市级、区县级文明单位职工每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10小时。同时要引导职工参与“跟我排”和“爱心一杯水”等志愿服务活动。
各级文明单位以“三下乡”、“五进社区”为载体,以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等形式,组织志愿者宣传礼仪文明,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志愿参加“跟我排”、“绿色低碳我先行”,以及由《西安晚报》发起的“爱心一杯水”等志愿服务活动。还要主动与敬老院、农民工集中居住区等地结成志愿服务帮扶对子,为老年人、农民工等人群提供日常照料、医疗卫生等服务。
同时,原则上要求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职工每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市级、区县级文明单位职工每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10小时。 (记者郭欣 实习生谭玮婷)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