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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介绍"官员"帮人捞罪犯 两假官员骗得800万元

2013年08月01日 03:2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女婿因涉黑在辽宁被捕,身为岳父的刘先生通过辽宁省辽阳市某派出所民警史某找关系运作捞人。通过史某介绍,刘先生认识了自称在公安部和司法部任职的王如来和肖红明,最终被骗走800万元。

  昨天,两名诈骗嫌犯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他们都是无业人员,虽然都承认诈骗,但当庭互相推诿,对涉案钱款均称大多数被对方拿走,这导致警方目前只追回1万余元。检方称,对于史某是否涉嫌犯罪一事,已经发函要求公安机关侦查。

  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实习生冯倩

  □经历

  民警受托帮人捞女婿

  2010年6月,辽宁男子马某因涉嫌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警方抓获。马某的岳父刘先生很着急,找到辽阳市某派出所民警史某帮忙捞女婿。

  刘先生说,50岁的史某和他是多年的朋友,自称在北京有关系。几天后,史某对他说,已经通过北京的朋友找到了能办事的关系,一位是在公安部任职的王如来,另一位是在司法部任职的肖红明。“北京的关系说需要300万元,钱到位后,公安部会专门到辽宁办马某的事。”刘先生听后就同意了。

  刘先生将银行卡交给史某,让他将300万元转账给在北京的朋友,再由这位朋友取现后交给两位领导。

  钱打过去后,刘先生开始等信,他说,史某告诉自己说“用不了多久,人就会被放出来”。大约一个星期后,他问事情怎么样了,史某随即给北京的朋友打电话,然后告诉他“北京那边高检、高法的人正在办,还要拿200万元”。刘先生就又把银行卡给了史某,让他给北京的朋友再转账200万元。之后,史某告诉他,北京的关系正在办事,过段时间就放人。

  给了800万还没放人

  等了一个月,人还是没放,史某解释说:“北京高法、高检的人从辽宁把案卷提回去了,准备商讨此事,这期间大概还需要300万元。”刘先生无奈,又把银行卡给了史某。

  已经拿了800万元的刘先生又等了一个多月,还是没消息,他再问史某,得到的答复是,对方还是继续要钱,这次是要500万。刘先生说,他当时心里就没底了,提出要见见办事的人。史某联系后,说可以到北京见人。

  2011年1月,刘先生和史某到了北京,按照对方只见他一人的要求,刘先生独自前往,而史某留在了宾馆。

  在六里桥一家酒店的咖啡厅,刘先生见到肖红明和王如来。当时,几个人一起谈马某的事。“我问什么时候可以放人?他俩说再拿500万,这事肯定没问题了。”刘先生说,他告诉对方没钱了,人放出来再给500万元,但对方说还是先给钱再办事。他没同意就走了。

  女婿被判20年才报案

  回到宾馆,刘先生怀疑对方办不了事,是骗人的,就和史某商量让对方退钱。史某也拿不准,就和对方联系,把钱退回来。对方则不退,以“正在办、耐心等”等诸多理由推脱。

  此后,应两位领导的要求,刘先生把自己的女儿带到北京,与他们见面。但聊天的内容仍然是要500万元,还承诺给钱就放人。刘先生的女儿回绝了,说事情办不成就退钱,对方没说什么,双方就散了。刘先生曾多次通过史某向对方提出退钱,但没有任何音信。

  到了2011年4月份左右,女婿马某的判决结果出来了。辽宁省本溪市西湖区法院判决马某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950万元。

  刘先生这才彻底明白过来,王如来和肖红明压根没办事只是骗钱。800万元不能就这样打了水漂,刘先生报案。

  □审案

  身边人称嫌犯口碑差

  2012年8月和11月,肖红明和王如来先后被查获归案,并于昨天站到市二中院的刑事审判庭。

  起诉书显示,43岁的肖红明和51岁的王如来都是江苏省人,均为高中文化,无业。肖红明还有一次前科,1989年,他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相关证人证言显示,两人的口碑都很不好。

  肖红明的女友说,她和肖红明2006年相识,当时肖红明说自己是司法部的,但具体做什么没说。

  王如来在北京一直住酒店。他的司机说,王如来曾在扬州开过一个耳机厂,有一辆老款奥迪车。后来王如来到北京说做煤炭生意,让他跟着到北京。因王如来在扬州的奥迪车卖了,在北京没有车,他就成了王如来的跑腿儿,“送送东西,买个夜宵、早点什么的。”

  在北京,这名司机跟了王如来4年左右,他说,王如来到北京常和肖红明在一起,俩人开始还谈煤炭生意,后来就说解冻资金的事。“王如来一笔生意没做成,全靠借债生活。”司机说,王如来穷得长期拖欠酒店房款,虽然答应不会亏待他,但每次也就给他几百元的零花钱。

  均称钱在对方口袋里

  昨天,检方指控肖红明伙同王如来,于2010年9月至2011年间,虚构能够帮助刘先生疏通关系、为其女婿马某开脱罪责等,多次骗取刘先生支付的办事费用共计800万元。

  检方认为,肖红明、王如来构成诈骗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不分主从关系。

  法庭上,肖红明和王如来都认罪,但均称是从犯,且涉案款项被对方拿走。

  肖红明说,他1999年就来到北京,一直做生意,也上班。2008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王如来,本来打算做煤炭生意,但没做成,逐渐成为朋友。

  后来,他通过王如来认识了一名自称“国家发改委退休司长”的刘某,对方说要捞一个姓马的辽宁人,“说是涉嫌寻衅滋事,希望能取保候审”。肖红明说,王如来让他配合一下,在刘某面前冒充司法部的,让对方写份材料,他就照做了。见马某的家属时,他也是听王如来的安排说话。800万元他只拿了32万元。“我起初是碍于情面,后来是利欲熏心。我觉得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应付一下也没什么。”

  而王如来则说,他经人介绍认识肖红明时,肖红明就称自己是司法部的处长,还给他看了证件。对于捞人的事,王如来称都是肖红明和家属沟通,且家属的钱也都给了“肖处”。

  据悉,因两人互相推诿,警方也没找到赃款的具体去向,案发后仅从肖红明那里扣了10400元现金。

  民警为捞人而奔波

  作为一名派出所民警,史某为了帮刘先生捞女婿多次往返于辽宁和北京,后来还常驻北京帮刘先生要钱。

  史某说,刘先生的女婿马某因为涉黑被逮捕后,刘先生找到他,想运作一下,想从轻处罚。2010年9月,他到北京找到了朋友刘某。

  刘某就是肖红明和王如来口中的“国家发改委退休司长”,在向办案机关作证时,63岁的他称自己曾在山东潍坊一个公司工作,2000年因查出癌症办了病退,2004年到北京投靠儿子。2006年左右,他通过朋友认识了史某,2010年初和朋友聊煤炭生意时认识了王如来。当史某和他说捞人一事后,他告诉了王如来,王说肖红明是司法部的处长,能办此事但要花钱。就这样,通过他和史某的穿针引线,刘先生认识了肖红明和王如来。

  史某说,通过刘某介绍,他见到了王如来和肖红明。他当时也相信肖红明是司法部的处长,“他们答应一定会办成此事,说2010年11月就能放人出来”。史某说,后来因没有放人,王如来就以此事太复杂等理由一直拖。

  每次刘先生来北京,他也跟着来。后来得知马某被判了20年,他就常驻北京,找肖红明他们要钱,但对方总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一分钱也没还。

  □检方说法

  发函要求调查民警

  作为中间人,刘某在证言中称自己也相信肖红明和王如来真的能办成捞人的事,他还听王如来说,肖红明社会关系多,办捞人的事多了。

  他说,每次肖红明要钱,他就让家属打,他取出来给对方,因为后来家属开始怀疑王如来他们,不再给钱,而王如来提出要请办事的人吃饭,让他拿50万元,他钱不够,还自己垫付了30万元左右。“我认为肖红明肯定能办成此事,这事又是我联系的,我想再花点钱就办成了。”

  因刘某在证言中对于肖红明和王如来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以及钱款的去向进行了详细说明,肖红明的辩护人提出异议。

  辩护人说,刘某自称是发改委的司长,但事实上不是。“身份都可以乱说,其笔录真实性也值得怀疑。”辩护人还提出,刘某也涉及诈骗行为,其通过史某收取了刘先生至少10万元。对此,公诉人表示,刘某的证言可以证实本案的基本事实,一是肖红明和王如来虚构了可以捞人的事实,二是两人骗取了当事人800万元。

  公诉人称,除了本案的800万元,刘某是否还从当事人那里骗取钱财,以及刘某是否虚构身份,其和史某是否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已经发函,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由于两个人一个是癌症晚期,一个在异地,目前公安机关还没有侦查结果。什么时候取得证据,司法机关会依法处理。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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