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乱停车路人被“撞”伤赔偿一万元
2013年08月02日 17:14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兴庆区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离奇”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说它“离奇”是因为受害人被一辆停放不当的车辆“撞”伤了,最终车主因为这“不经意”的停车行为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今年5月份的一天,王某在丽景街一商厦大厅与朋友聊天,出门时一转头撞在了停在门口的货车上,其头部顿时鲜血直流,随行的朋友立即将王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事发时,该货车占据了出口90%的位置,属于停车位置不当。随后王某将车辆所有人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面部伤痕精神损害费等共计2万余元。
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过错如何分担。原告认为被告停车不当,是造成自己受伤的主要原因;而被告则认为原告作为成年人行事鲁莽,是因其不小心撞向货车,自己并没有过错。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原告赔偿1万元。
法院提醒:
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车辆停放不当或违章停车,即使车辆所有人主观上没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意图,一旦发生被动的损害,车主也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记者蒋宏宁)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