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宅基地款交了五年 山西方山数十户村民仍住危房(3)

2013年08月03日 14: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沿着津良庄村这条村路,不少村民依旧住在依山而建的窑洞里,很多已成了危房户。 胡健 摄

  县国土局两次批60余亩土地用于住宅建设

  记者走访了方山县国土资源局。该局提供的《方山县2010年第一批村镇建设用地汇总表》上显示,津良庄村批下了14.66亩的城镇居民住宅用地。此后的2012年8月份,该村又批得50.76亩城镇居民住宅用地。

  对于村民所交宅基地款的去向,方山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股长王润仙向记者出示了申请建设用地所需缴纳的费用明细。“针对津良庄村而言,他们需缴纳勘界费、社保资金、开垦费和新增费,共需缴纳111.3024万元,还应交58.9245万元。”

  津良庄村村委主任杨成连对于这些资金缺口解释到,“当时村民应缴纳15500元或35500元的宅基地款,但有的人只交了几千元,并未交齐。”如何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局批下的这60多亩的建设用地,杨成连说,“目前正在和开发商协商,准备建设新农村安居项目,届时可解决120户村民的住房问题。此外村委还将牵头建设3栋六层住宅,也可以满足一部分村民的住房需求,确保没有危房户。”

  当地一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农村工作的老大难。村民需求与当地宅基地指标的数量本身不成正比。加上在实际操作中,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买卖不规范,通过批宅基地来增加集体收入,极易引发矛盾。(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