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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八个市级政务服务窗口统一调整办理时间

2013年08月05日 14:17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期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门听取意见中,一些市民群众希望市级政务服务窗口调整服务时间,提供更加便捷规范高效的服务。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拿出整改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近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市车管所服务大厅、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办证大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市民卡服务中心,对作息时间统一调整,并在日常管理、服务规范、运行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实行“四统一管理”。

  统一窗口日常管理。从8月5日起,市政务服务中心等8个市级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具体见下表)作息时间统一调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高温季节,7月15日—9月30日下午14:30—17:30),正常对外办理业务。午间实行值班制,各类业务的受办理窗口实行轮流值班,接受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受理并办理相关业务。各服务窗口根据业务特点和社会需求,双休日安排必要的时间对外开展服务。

  统一窗口服务规范。加强政务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窗口的综合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对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仪表、服务语言、行为举止、服务质量等方面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统一窗口运行机制。各服务窗口完善网上办理系统,综合受办理各类事项的咨询、申报、补件、审批、发件等业务。面向社会提供排队叫号、服务评价、公告查询、集中收费、商务服务等服务配套功能。开辟绿色通道,对政策中明确的特别事项、特殊群体,提供预约登记、优先办理等便捷服务。

  统一窗口监督考核。为保障办事人享有政府优质服务的权益,市有关部门将对各服务窗口的内部管理、服务规范、信息公开、服务评价、工作效能、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通过现场抽查、电子巡查、网上监察等方式加强对服务窗口的监督管理,促进窗口服务水平提升。(通讯员 施辅 记者 刘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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