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驾车违规:公众人物更要对自己管紧点儿
韩红的道歉,仅仅是第一步,能否践行其“永不再犯”的承诺才是最彻底的交代。毕竟,从韩红的“过失记录”里,很容易发现她太多的“有错必认”。在最近半个月时间内,她已三次驾车违规,两次道歉,而且道歉“悔痛级别”也在不断攀升。过而再犯的道歉,于普通人尚且不容,何况对于公共人物,更是坐待信任流失了。
8月3日,韩红因涉嫌挪用牌照被民警当场查获,并被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昨日,韩红先是在微博,后又手写道歉信致歉:“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颜与惭愧!痛苦至极!再次郑重道歉!”
字里行间没有逃避和闪烁其词,全是韩红真心悔过的诚意。相比于其他一些公共人物的遮手而过、沉默是金,这种第一时间担责的姿态值得嘉许。
要说,明星的道歉确实能传达很多东西:其以自己的反例,告诉人们什么才是正确的;其以自己的担当,造成“没有例外”的公平氛围。
而对于信奉“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的公众,绝大部分也乐于成全善意,选择原谅,甚至敬重有加。
由此,说道歉是和谐的催化剂不为过。不过,中国还有一句古话:察其言,观其行。有诚意的道歉,要以行动上的收敛为见证。韩红的道歉,仅仅是第一步,能否践行“永不再犯”才是最彻底的交代。毕竟,从韩红的“过失记录”里,很容易发现她的“有错必认”。在最近半个月时间内,她已三次驾车违规,两次道歉,而且道歉“悔痛级别”也在不断攀升。过而再犯的道歉,于普通人尚且不容,何况对于公共人物,更是坐待信任流失了。
在这里,道歉是否仅是名人自保的危机公关工具,甚至是像一些人所说的“悲情牌”,则给人留下了很大的质疑空间。
我们希望真诚道歉的韩红,同时也是一个能以行动兑现歉意的韩红。
知错就改,固然算是品行端正,但对于爱惜羽毛的公共人物,还是尽量洁身自好,别招惹是非。满文军吸毒被抓后坦陈“先做好人,再唱好歌”;高晓松酒驾被拘后以四个“我愿意”忏悔。虽说他们的诚意非常“纯爷们儿”,但这些“污点”却转嫁为社会的遗憾———
名人身份的“附加值”,决定其言行从不是单纯关涉私德的“个人名声”,它还是观照社会行为的样板化期许。换言之,他们对自己形象的在意,不仅是出于个人偏好,也是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韩红挪用车牌,其行为对法律的背离,与一个普通人的过失并无二致。但当这种不守法纪与她当红明星、慈善艺人、军队干部、政协委员等身份相叠加时,事情就大不一样了,人们会自然而然的追问———
爱心人物岂能知法犯法?高级干部可以高于法律?对歌坛巨星会不会“低八度”处理?甚至“明星做得我又有何不可”?
可见,公共人物如果不管控好自己的言行,往往会造成对社会价值的无谓撕扯。说他们“一不留神,就把社会带坏了”,并非言过其实。
从这个角度而言,要求一些公共人物“夹着尾巴做人”,是有道理的。
如果说,道歉应该成为“大腕”们对待过错的一个习惯性动作,那么,为什么不能再进一步,把自己管紧点儿,遵纪守法,少生是非,自可名利不损。
说到底,做一个日常的守法公民,比道歉“补牢”更重要。(肖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