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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受伤后称被车撞 交警称其自己摔下桥

2013年08月09日 14:1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在蓬莱打工的湖北人皮先生于7月10日遭遇意外,头部和躯体各处受伤,现在卧床不起,不能自理,仍在医院进行治疗。但对于事故的原因,当事人和蓬莱交警大队的说法却迥然不同,事情到底是怎样的? 

  目前,皮先生正在烟台山医院接受治疗,由于皮先生的脑部做过手术,听力和表达受到些影响,皮先生姐姐皮女士代为翻译给记者诉说皮先生的经过。 

  皮先生于7月10日下午去离家4里路的蓬莱市大辛店镇于家店村,皮先生记忆中自己是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被一辆尾数是1的黑色小轿车撞倒,但醒来却被告知自己是下午6点多在住处附近的桥下被路人发现拨打电话送往蓬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皮女士怀疑是有人想谋害他弟弟而故意为之。 

  随后记者采访了蓬莱交警大队的赵警官,赵警官说交警大队通过对发现皮先生的地方附近的走访和调查以及到医院对皮先生的情况的了解,认为当事人皮先生是当时坐在摩托车上由于自身的原因掉下桥摔伤的,基于这种判断,皮先生的事故便不在交警的受理范围之内。对于其家属关于这次事故的看法,如果有怀疑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 

  据皮女士说,她7月15日来到蓬莱时曾来到蓬莱市大辛店镇于家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只是对其身份进行了登记,详细的情况并没有透露。 

  记者又联系到了蓬莱市大辛店镇于家派出所的民警,对于这个报案的相关调查情况和进展,派出所并没有给出相关的答复。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的杨雪美律师,对于这种当事人对于交警案件处理存在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提出行政诉讼,可以通过相关现场的目击者的人证,或者相关部门给出的病情证明等来证明。而对于怀疑有人陷害的猜测,则需要证明相对方是否存在,并提交相关刑事侦查的依据给公安部门。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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