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东莞百万员工接触毒害物 建职业病医保引热议

2013年08月14日 10:1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东莞有近3万家工业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就有近1/3。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数以百万计。8月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在全市人大座谈会上建议,在东莞市探索建立职业病救助制度和设立职业病医疗保险。

  这一建议是否有可能实现?昨日,市社保局对此做出回应,按照目前的制度,已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后经认定为工伤的,按条例规定享受正常工伤保险待遇,涵盖所有职业病病种。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万家

  据初步统计,东莞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近万家,主要分布在制鞋、电子、家具、五金、化工等制造行业,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则达数百万人。

  梁国英表示,结合职业病防治的实际情况,东莞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东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东莞市防治职业病的五年目标,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结合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梁国英建议,在东莞市探索建立职业病救助制度和设立职业病医疗保险。同时,东莞市也将加大资金的投入,多渠道筹措防治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病防治。他表示,各部门也需明确自身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的职责。

  每年免费为部分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市社保局介绍,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后经认定为工伤的,按条例规定享受正常工伤保险待遇,涵盖所有职业病病种。

  从2009年开始,东莞市每年免费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今年计划组织约1万名员工,预计9月份开始实施。

  市社保局表示,工伤保险目前已经涵盖了诊断或者鉴定职业病的职工人员的职业病问题,鉴于职业病的危害性,如果《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将来做进一步修订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的话,该局也非常支持。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