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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多血汗钱拖欠近4月 女工头舍命割腕讨薪(图)

2013年08月15日 13:23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8月8日,为讨要拖欠近4个月的8万多元血汗钱,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女工头王敏在开发商的办公室割腕自杀,幸亏工友的及时送医,王敏才捡回了一条命。13日,脱离生命危险后的王敏告诉记者,“能要回钱来,把命搭上都值!”

  “能要来血汗钱,把命搭上也值”

  13日上午,记者在故城县医院见到了刚脱离了生命危险的王敏,年仅27岁的王敏脸色苍白躺在病床上,左手手腕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说起自己割腕的事,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今年3月底,她承包起故城县美林水岸小区三期建设的A14和A15两栋楼内部装修的活,工期两个月,完成后可以拿到18万余元的工钱。按照约定,完工一半时,建筑商支付5万元工资,完工80%后一个月,支付全部工资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一次性支付。

  然而,建筑商却始终以没钱为由,不按照约定支付,“我的工资可以不要,可跟着我干活的还有20余名民工,只有借钱垫付了他们的工资”,经过多次讨要,直到6月中旬,建筑商才断断续续支付给了她10万余元的工资。

  8月8日,与开发商和建筑商约定好,王敏与项目开放商-衡水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见了面,“本以为见到开发商,工人们的工资会有着落”,然而双方的交涉失败让她感到了绝望。

  由于家中变故急需用钱,脑中一片空白的王敏拿起桌子上到刀片,划向了自己的左手手腕,顿时鲜血涌出,开发商见状拨打了120和110。幸亏工友及时将王敏送到了医院,才挽回了她的生命。

  事发后,建筑商又支付给王敏5万元工资。由于割断了筋脉,王敏的左手只能平放在那里,无法活动,守候在一旁的工友看到王敏为大家讨要工资割腕,都十分心痛,一直守在王敏的身边。

  根据医院诊断,王敏的左腕伤口长6厘米,肌腱断裂。“如果你割腕自杀,仍要不回工资怎么办?”记者问王敏,“我还有右手!”

  无施工许可高楼已拔地而起

  在美林水岸小区项目建设中,与王敏同样遭到欠薪的还有不少农民工,他们有的被拖欠几十万的工钱,有的工钱被拖欠两年至今杳无音信。

  同样承包了该小区三期A14和A15两栋楼的主体清工的崔素莲也是讨薪队伍中的一员。自去年3月1日入场到8月底完工,到现在建筑商仍拖欠近40万的工人工资。“我带着100多个工人干活,他们都等着我开工资养家糊口,可我从建筑商那里要不来钱,也无法全额支付给他们。”崔素莲说,这几年愁得她老了不少。

  2011年3月份,乔建国承包了该小区B3、B4两栋楼的上下水工程,到现在已经2年多了,仍有1.9万元的工资未结。

  13日下午,故城县建设局建管科一位王姓科长介绍,他们已经知道王敏在衡水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讨薪时割腕自杀的事,当时该科副科长也赶到了现场,并协调支付了王敏等民工的部分欠款。

  同时,王科长表示,美林水岸小区A14和A15两栋楼没有在建管科备案,也就是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可根据王敏等人的讲述,两栋楼却已经建成。而且,记者在美林水岸售楼处了解到,该小区三期房源正在销售当中。

  一面唱高调一面难讨薪

  因为讨薪,王敏、崔素莲、乔建国等人走到了一起,他们多次找到当地信访部门、建设部门,却始终无果。

  当天,记者在故城县建设局办公室桌上看到一份该局领导5月16日作的《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报告》。报告里称,“凡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由建设局提出申请报县政府批准,财政局动用保证金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报告最后显示,“在今后建设领域清理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工作中……建设局起到综合协调作用,并对建设项目未办理建设手续,未进行招投标,擅自确定施工单位违法分包,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建设单位,无论是谁都进行依法停工,处罚,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报各职能部门进行严格依法处理。”

  崔素莲说,他在建设行业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年,早在4、5年前,她承包工程时,工资基本都能按合同及时结清。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工程都出现了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他们认为,开发商并不是没钱,而是随着地价的不断上涨,许多开发商在将资金回笼后,并不支付给建筑商,而是把钱挪走购买其它地块。“还有一些开发商,到拨款时故意拖着,让建筑商向其公司借支,以此收取高息。”她说,如果建筑商不愿意借支,也就没钱支付给底层的农民工了。

  尽管管理部门不断出台“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严禁违法开工”等各项措施,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却屡禁不止,更有违法开工的建设项目在严禁之下“顶风作案”。王敏和崔素莲不明白,政府管理部门的举措难道真成了“一纸空文”。

  农民工讨薪步履维艰

  事实上,由于依法维权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程序繁琐,处理时限过长,而且付出巨额成本后许多权利不能得到维护,或者处理结果不能弥补其维权过程中付出的巨额成本,所以许多农民工不愿意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因而“爬塔吊要工钱”和“割腕讨薪”等事件便会时有发生。

  今年1月,衡水武邑县一男子谷某因讨薪爬上了衡水市区九派香邻小区售楼处的楼顶上,称拿不到工资就跳楼。

  7月26日14时许,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某工地农民工吴某因多次讨薪未果,与承建方发生纠纷,一怒之下,爬上20多米高的塔吊,声称如果承建方不现场兑现所欠工资就跳下去。

  8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官塘工业园区,一名民工为向工头讨要1.5万元工钱,爬上15米高的在建厂房。经过工头、劳动监察工作人员的劝说,两小时后男子安全下到地面。

  除了强烈谴责无良的恶意欠薪者外,民工讨薪过程中的非法行为也不应支持。而面对现实与法律的碰撞,王敏们却十分无奈,“我也有家人,也不想选择割腕自杀的方式讨薪,可有什么办法呢?”

  有社会专家指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不仅关乎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更关乎社会的稳定。求解民工讨薪维权难题,不应只是在媒体关怀下的敷衍关注,还需要从制度层面上进行改革,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变农民工维权为政府维权。

  即使花大力气解决了当前欠薪问题,如果不对制度进行改革,还将继续产生严重的欠薪现象。(记者 焦磊)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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