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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力促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行政管理权进一步下放

2013年08月15日 15:3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3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该《计划》提出,力争至2015年末,全省加工贸易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实现产品加工由低端向高端转型、产业链条由短向长转变、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营销市场由出口为主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并举转变。

  《计划》明确,通过提升加工贸易产业层次、加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大力拓展境内外市场、推动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创新等方式,提升广东加工贸易产业竞争力。到2015年,广东加工贸易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分别达到80%和50%;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企业占加工贸易企业总数的比重提升至60%以上;“委托设计+自主品牌”混合生产方式加工贸易出口占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达70%以上。

  《计划》提出,加快东莞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建设。其中,2013-2015年加工贸易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2%和15%,内销额年均增长15%,企业新增研发机构(含内设机构)1000个、境内外注册商标1500个。

  《计划》还提出进一步下放加工贸易行政管理权限。2015年前暂停实施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转内销审批。研究将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核查的省属权限,下放到企业所在地级以上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研究将原已下放各地的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型企业、先进技术型企业认定等审批事项,于2014年底前下放至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实施。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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