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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条客自扮嫖客灌醉“陪酒女” 自导自演劫色劫财

2013年08月20日 13:5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20岁小伙赵某在网上发布广告招聘“陪酒女郎”,谎称可以为应聘者介绍“嫖客”。安徽女子小丽(化名)应聘“上钩”之后,他又自己假装成是“嫖客”,与受害人发生关系,将其灌醉趁机脱身,并窃得该女子3000元现金及手机一部。日前,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年初,赵某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招聘“陪酒女郎”的信息。来自安徽的女子小丽看见该信息后遂与赵某取得了联系,加了赵某的QQ。聊天过程中,赵某告诉小丽,自己能帮其介绍“嫖客”,一次1000元,赚到钱之后就“二八分成”。在赵某的怂恿下,小丽同意了。

  两天后,赵某再次联系小丽,称要给小丽介绍“生意”。赵某让小丽自己去找一家酒店开个房间,然后让其带几瓶二锅头与啤酒。赵某称,让其自己开房是为了保护小丽,一些嫖客动机不良,开好房间后会安装摄像头,然后拍下裸照进行敲诈勒索。

  对此,小丽丝毫未有怀疑,便到万达广场附近找了一家酒店,开好房间等待“客人”上门。不久后,一名男子敲开了小丽的房门,自称是赵某介绍过来的。其实,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赵某自己。而这一切,也是赵某自导自演的一场戏。

  进入房间后,赵某称自己喜欢玩“微醉”与“沉醉”。所谓微醉,就是喝少量酒之后发生关系,给1000元的嫖资。而沉醉,则是喝醉后发生关系,给4000元的嫖资。

  尚被蒙在鼓里的小丽选择了“沉醉”,在被赵某几杯白酒加啤酒的混酒灌下之后,就几乎不省人事了。与小丽发生关系后,赵某就想“溜之大吉”,出门前赵某看到小丽的包扔在一旁,看到里面有3000元现金及一部手机,赵某顺手就带走了。醒来之后,小丽才发现自己着了道。本想找“介绍人”赵某讨说法,却不料赵某早已将其QQ等拉黑。

  心有不甘的小丽选择了报警,并又重新申请了一个QQ加了赵某,以相同的手法将其骗出。一进门后,赵某见到小丽便傻了眼,早已守候在此的民警将赵某逮了个正着。邢正 刘梦雪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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