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海将辅导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

2013年08月23日 08:31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几天前,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对上海一家外贸企业提供3000万美元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公司通过对出口企业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和补偿保障,避免出口企业因国外买方商业信用风险或进口国政治风险而可能遭受的损失,让更多出口企业获得了扩大贸易的机会。这也成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放开后上海第一单。

  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是上海市政府日前印发的“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42项细则中的一项。

  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国务院颁布 《指导意见》(即 “金融十条”)后,上海高度重视,紧密结合上海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分工合作。为了让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同作用,上海对“金融十条”进行了三大类42项细化和分解,形成了具体化、定量化、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并且明确了每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让政策落到实处。

  上海的“金融42条”分为“对接类”、“政策完善类”和 “改革创新类”。特别是“改革创新类”,是针对“金融十条”中提出的改革创新内容,将在实施细则和操作路径上积极争取先行先试。

  记者看到,在“改革创新类”中,包括目前各方关注的民营银行内容。据市金融办负责人和上海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上海目前正对有意愿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企业进行辅导。根据《商业银行法》和银监会相关规定,银行的发起人和股东均有具体要求。目前上海民营企业积极性很高,总体处于 “谈恋爱找对象”阶段。一旦发起人和股东确定,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和资料,即可进行正式申请。同时,上海还鼓励设立更多消费金融公司。

  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上海将按照积极引导、把握节奏的原则辅导民间资本设立金融机构。(记者 孟群舒)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