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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宁马高速延长收费开了一个恶例

2013年08月30日 10:24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江苏省的宁马高速公路(南京至马鞍山),从1998年开始收费,收费期限15年,今年9月到期。就在南京市民翘首期待第一条免费高速诞生的时候,江苏省政府近日却批复同意宁马高速收费期延长至2016年9月。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很多南京市民大呼“看不懂”。(8月29日《现代快报》)

  批准宁马高速收费期延长3年,有关方面给出的理由有两点:一是这条高速公路当初的投资尚未收回,二是该公路建设互通立交新增债务以及扩建该路需筹集资金。这些理由看似有理,实际上明显违规(违法)——根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宁马高速作为一条政府还贷公路,15年收费期是上限,也是一条不能突破的政策“红线”,收费期满即应停止收费。并且,“最长不得超过15年”的规定没有任何前置条件,没有任何例外情形,换言之,条例并没有规定尚未收回投资的公路可以继续收费,也没有规定公路改扩建、追加投资可以突破政策“红线”。批准宁马高速延长收费期限,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与现行法规明显相违背。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相关人士表示,公路因追加投资而延长收费并不违规,公路节假日免费也可延长收费期限。这种说法完全是搅浑水。不错,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确实有类似的规定,但很显然,这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远没有成为正式规定,最终能否成为正式规定还很难说,而宁马高速今年9月就到期,只能依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立即停止收费。道理如此简单,无须狡辩。

  国家对公路收费设定最高期限,正是为了防止公路收费绵绵无绝期。试想,假如尚未收回投资可以成为公路继续收费的理由,公路改扩建可以成为延长收费期限的依据,那么任何一条公路便都能找到理由和办法延长收费期限,这个“口子”一开,公路收费势必子子孙孙地收下去。因此,公路收费最高期限必须实行一刀切,并且不问理由。实际上,公路投资与其他投资一样,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经营亏损的高速公路多的是,宁马高速作为一条政府还贷公路,江苏和南京都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当地政府为什么不能承担亏损?车主缴纳了多如牛毛的税和费,政府难道不该拿出一部分为车主服务吗?何况,宁马高速没有收回投资,究竟是车流量较小等客观原因导致的,还是经营不善、人员成本畸高、管理层铺张浪费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这个问题值得探究。有关方面敢公开明细账吗?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长的收费公路,但凡好一点的公路都收费,而且收费标准畸高,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对于这一“国情”,民众怨声载道又无可奈何,只能寄希望于公路收费期满后停止收费,只能慢慢地等、慢慢地熬,可人们等来的却是公路收费期满仍要延长收费的消息,这怎能不让人感到失望乃至绝望!可以说,宁马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如果这种明显的违规(违法)行为得不到制止,必将有更多公路以各种借口步其后尘,如此,公路收费可能真的要绵绵无绝期了。(晏庆盛 浙江嘉兴)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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