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旅游中结识“好友”相约险遭强奸
2013年08月30日 14:2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45岁的周女士与旅游时结识的“朋友”林某一起吃饭唱歌,在回家路上险遭对方强奸,并被打伤。记者昨天从昌平检察院获悉,林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林某今年27岁,无业,2007年曾因非法拘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今年4月,他在去泰国旅游时,结识了45岁的周女士。之后两人一直保持联系并发展为好友。
6月4日,两人相约一起吃饭,并喝了酒。饭后,两人又去了KTV。到夜里10点时,林某谎称开车送周女士回家,却将车开到了十三陵的一个偏僻路段。停车后,林某对周女士强吻、强摸,却遭到周女士的强烈反抗。林某恼羞成怒,用垒球棍和催泪瓦斯威胁周女士,并打了她3个耳光,后被鉴定为轻微伤。但周女士坚决拒绝,两人争执至凌晨4时许,林某无奈之下将周女士送回了家。周女士到家后向其丈夫哭诉,并一同报了警。(记者袁国礼)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