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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宝”旅游产品 江湖“小混混”代言又如何

2013年08月30日 15:35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作为金庸封笔之作《鹿鼎记》中当仁不让的男一号,韦小宝的形象向来惹人争议。有人认为他太市井油滑,是个江湖“小混混”;而有人则认为韦小宝颇幽默,比较“好玩”。近日,扬州当地一媒体发微博称:“扬州旅游纪念品设计院主推‘韦小宝’系列,让‘韦小宝’成为扬州旅游卡通形象代言人。”一时间引发网友“韦小宝是否能代言扬州”的讨论。(8月30日 现代快报)

  有人作过统计,金庸先生的《鹿鼎记》中,提到“扬州”达280次,小说中“活宝”韦小宝与扬州的关系,俨然已是“根深蒂固”。循着这么一层“一本书”带来的巨大“广告效应”,有关单位以此为“卖点”,设计出一批“韦小宝”系列的旅游纪念产品,以迎合某些游客的消费兴趣与需求,要说并不为过。

  媒体报道称,扬州旅游局下属的设计研究院,在旅游产品的个性化设计中,颇费了一番心思。“韦小宝”系列只是主推的8个系列产品的一小部分,另外还做了鉴真等文化人物形象,来吸引不同的游客群体。由此我想,为什么偏偏一个“韦小宝”旅游产品能备受关注,并引发了“能否代言扬州”的热议呢?

  从有关部门的回应来看,“韦小宝”的有没有“代言资格”,其实只是一些网友的“自设命题”,这跟“韦小宝”系列旅游产品本身并无多大关联;至于这项旅游产品的“风头”,明显盖过了“鉴真和尚”、“扬州八怪”等其他的“扬州名片”,那也只能说明,“韦小宝”产品的设计创意,更为符合了“市场”所求而已。

  的确,在《鹿鼎记》这部小说中,“韦小宝”显然算不得一个“正能量”式的人物。然而,也有网友就此提出看法:不管扬州本意如何,金庸老师塑造的韦小宝形象才是真正的一个人,他比郭靖更亲民;整部小说读下,也表明了他并非是个大奸大恶之徒。那么,作为一种体现本地特色的旅游产品,“韦小宝”的卖点虽不十分高尚,却也不能称之极其低俗。可见,一些论者的质疑与苛求,倒更像是自我陷入了希望旅游产品也能“高大全”的纠结和误区。

  “韦小宝”旅游产品别拿“代言”说事,因为这样的一项“荣耀使命”,显然不是产品设计者的初衷。但有一点应该值得思考,无论虚拟还是现实的“旅游形象代言”角色,到底是先入为主地“指定”为好,还是经受一定时间检验的“赛定”为好呢?事实上,近些年来,各地旅游风景区推出的“形象代言”实不算少,但真正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并产生了显著引客效用的,着实可称是凤毛麟角。何以如此?依我之见,“旅游形象代言”的“指定”远远多于“赛定”,也许便是先天不足的欠缺之一。

  旅游产品就是旅游产品,莫总想着人为附加上太多的“代言”资格或指标。并且不妨形成一种理念,只要某项产品在公序良俗的“大方向”上不是明显出格,即便不是“高大全”的形象设计,也应允许其在获得市场认可的基础上,能够赋予其一定的“代言”及“准代言”地位。而这种实事求是的心境和态度,显然也不应只体现于“旅游形象代言”一个方面罢。司马童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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