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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批违建房拆违后获“解冻”

2013年09月02日 10:5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如果房子加盖了违建,就会被“冻结”,无法交易和抵押,待违建拆除后方可“解冻”。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表示,已有3套被冻结房屋因违建拆除获“解冻”,这也是本市公布的首批房屋解冻信息。

  3套房屋获“解冻”

  据市专项办消息,获准予以正式“解冻”的3套房屋,一处为朝阳区嘉林路甲1号76幢1至3层,是本市6月3日公布“冻结”的63处违建项目之一;另外两处为丰台区枫竹苑一区3号楼1至4层06号和1至4层0307号,均在本市8月19日公布“冻结”的318处违建项目名单中。被“冻结”违建房屋的产权交易被恢复。

  被冻结房屋达344套

  据市专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到8月30日,本市被冻结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数量已达到344套,相比8月19日公布的名单,两周内又新增“冻结”违建29处。

  此次公布的344套“冻结”房产中,东城区152套,西城区25套,朝阳区25套,海淀区2套,丰台区7套,房山区51套,大兴区14套,昌平区9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59套。

  此外,目前5位在媒体曝光的违建业主均已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其中两位业主已明确表示将开始自拆,3位业主正在约谈教育。

  什么情况下房屋变违建?

  市专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业主或者使用者没有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擅自将原有建筑物拆除重建、改建、扩建,将会导致原有的合法建筑变为违法建设。比如楼房一层的一户人家在门外接出来一间“阳光室”,那么业主所拥有的这整套房屋,会被认定为存在违法建设。

  >>释疑

  “冻结”房产效果如何?

  市专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目前已采用的“冻结”措施,就是在联合认定的基础上,暂停办理违建房屋的产权登记、抵押等手续,制约违法业主的房屋买卖、房屋抵押。“冻结”的目的,一是防止违建业主使出金蝉脱壳的办法,将房屋转给下家,逃脱法律制裁;二

  是使城管能够从房屋管理部门得到比较准确的业主信息,进而调查了解违建业主的相关背景材料,为约谈教育和媒体曝光创造条件。(记者孙雪梅)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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