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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铺路宽带难选:服务商进楼盘现利益链条

2013年09月02日 15:0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我们小区入住的时候就铺设了一家宽带运营商的网络,用的人一多就网速极慢还经常断网,想换其他网络根本不让换。”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的一位业主如是告诉羊城晚报记者。

  尽管国家明令禁止开发商与电信运营企业之间的“垄断性协议”,今年8月17日,国务院发布又将“宽带中国”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但“网霸”拦路依然屡见不鲜。

  小区“网霸”何以形成?宽带服务商与房地产公司等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利益关系?形成了怎样的链条?

  捆绑的利益

  【宽带服务商想进楼盘先要搞定开发商、工程方和物业,还要分出两成到五成不等的利润保证持续垄断】

  一个楼盘即将开建,宽带服务商如何把自己的宽带网络铺设进去形成“垄断”从而获利呢?某房地产公司一位部门负责人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最关键的是要找对人。”

  “首先是开发商工程部的负责人,这个人很关键。在建设阶段,铺设宽带跟其他水电等基础设施一样,还只是一个工程项目,是按照工程项目来进行铺设、考核的,很多时候就是这个工程部的负责人说了算。不过也有些公司会由工程的现场总负责人来决定这个事情,这个总负责人一般是公司的高层,是由老板派到这个工程来进行全面管理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找到这个人,才可能有胜算。当然最好的是找到老板,老板一批那就绝对没问题了,项目就是你的。但不论谁来批,其他的人都不能忽略,尤其是之前说的工程部的负责人,因为在铺设过程中你随时都需要他的帮助。”

  “开发商把项目交给你,自然不会白交,你得把一部分的利润让出去。以现在的市场环境来说,大部分是二八开,两成利润给房地产公司,八成的利润归宽带服务商,但别看是八成,这八成里要刨除所有的线路、人工、交际等各种成本,剩的也不会太多。”

  该知情人士表示,这还只是事情的第一阶段。“如果你铺完宽带了,不想做后面的维护工作什么的,那你和开发商的关系到宽带铺好就结束了。如果你还想做接下来的维护工作,继续赚业主上网的费用,那就要和一个新的部门打交道,那就是物业公司。”

  “有的开发商的物业公司就是自己办的,物业只是整个公司的一个部门,这时候你找起来就比较方便了,因为物业的负责人跟你之前打交道的人都很熟,你只要跟这个物业的负责人接上头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你的条件如果可以他们一般都会让你接着做。但有的开发商是从外面请的物业公司,这个时候你就必须努力找到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然后跟他谈宽带维护的事了。”

  那该如何与物业公司进行利润分成呢?据知情人士表示:“这个看你的网费定到多高,你的利润有多少。如果你定的网费不高,二八分成也还是可以的,同样是物业公司拿两成。但如果你的网费定得很高,你有200%的利润,那你把其中的一半给物业公司也不算多,而更多的情况是网络运营商和物管公司就网络使用流量费返还达成协议。这些具体的数字都要双方来谈。”

  纠结的追责

  【通信监管部门管不了开发商,工商部门又觉得证明物业公司强迫接受宽带垄断难以取证】

  当宽带服务商与物业公司的谈判完成的时候,他们的“利益共同体”也便由此形成,有些私下达成了“排他”的协议。

  而当楼盘进入销售阶段,一般业主在买房之时,售楼处一般只会介绍“宽带入户”。“但到底是哪家宽带公司,业主们一般不会问,不问我们也就不说。”某楼盘的一位销售人员如是告诉羊城晚报记者。

  于是,购房者入“局”。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广州市不能自由选择电信运营商的小区已达40个。在这些小区的论坛上,骂声一直没断——

  “我们小区那个网速我受不了,打开一个网页要30分钟,打开QQ空间要40分钟……”“E家宽网络很不稳定,我用了它之后,经常掉线,特别是进行证券交易时,网络却断线了,那种愤怒无法言表。跟该公司投诉,小姐的答复永远是‘我马上跟网管反映一下’,之后就杳无音讯了。”……

  记者就此致电E家宽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小区的物业说不能进入其他宽带,那是物业的事情,业主应该去找物业解决而不是找运营商。此前,E家宽所属的广东盈信投资有限公司服务质量主管姜利华在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E家宽”并不全是“垄断”的受益方,和其他中小网络服务提供商一样,“某种程度上,我们也是受害者”。

  对于这种“垄断”的情况,相关通信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力不从心——目前只有到了省一级才有相关管理部门,而市县区街等是没有这一部门的,管理力量非常有限。而且即便是省级管理部门也只能针对宽带运营商进行管理,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实施阻碍就不能管了。

  那工商部门呢?广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投诉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如果有市民投诉宽带“垄断”的相关情况,会交由属地消委会进行处理。记者随即致电越秀区消委会,该处工作人员表示宽带“垄断”的确比较棘手,“如果宽带运营商有强迫消费者只是用其一家宽带的行为,那是可以处理的”,但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这个强迫行为较难证明。“而用户想接入其他网络进来,一般要通过物业的同意才可以,但物业不允许随意接入其他公司的宽带实际上也没有什么不妥,所以处理起来可能真的比较困难。”

  被动的维权

  【有法律规定无细则保障,业主必须通过业委会提起诉讼才有一丝胜算,专家提出细化国标明确处罚】

  国家相关部门其实早就注意到了这个宽带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垄断”问题,并试图对此进行规范。2007年1月,信息产业部与建设部共同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明令禁止开发商与电信运营企业之间的“垄断性协议”,这个通知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但并没有详细的细则可供操作。

  去年10月,广州市人民政府也出台了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就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内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的接入和使用,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署排他性或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这份文件的规定内容无疑是很好的,但它对已建成小区的约束力不大”,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表示。

  长期关注小区“宽带垄断”问题的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想要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宽带选择权,目前较为可行的办法还是诉讼,而这种诉讼最好由业主委员会来发起。

  很多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网业分离”。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阚凯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一些人说了一个比喻,网络相当于高速公路,路上跑的车是业务,现在的运行格局是运输公司自己修路跑自己的车,所以必然引发各种各样的事情,但是另外一方面高速公路利用率又非常低,正确的做法是无论谁的车都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跑,只要收取过路费就可以了,这样路的利用率就提高了,高速公路重复建设也就消除了。”

  就近期来看,业内人士公认的破解网络障碍最迫切的一环,还是设定宽带入户的国家标准并严格执行,将那些不符合标准(例如网速极慢且经常断网)且存在“垄断”行为的宽带运营商逐出小区。

  实际上,我国的光纤入户国家标准并不缺位。2012年4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编制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开始实施,迄今已逾1年。

  “在两部文件中,对防止小区宽带‘垄断’、宽带网络施工要求等都做了较为严格的要求,但并没有细致到网速、断网等网络使用质量这一环节,规定本身仍较为宏观,实操性还不够强,”何富杰律师介绍,“更大的问题是监管力度不够,对于不执行国家标准的行为目前还没有出台处罚措施和标准。”(记者 鲁钇山)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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