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25城空气排名10月起每月“张榜”
PM2.5监测设备。(资料图片)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10月起,我省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评价方法,每月对25个省控城市空气质量的好坏由小到大排序,并公布排名情况。
下个月开始25城空气质量将排名
近日,大气污染治理“国十条”出台,要求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四川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我省将从10月起,以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评价标准,每月对25个省控城市空气质量由小到大排序,并公布排名情况。
参加排名的25个省控城市分别是:成都、绵阳、德阳、眉山等21个地级市及都江堰、峨眉山、江油、阆中等4个县级市。“10月起开始公布9月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排序结果。”同时,除了每月,还将以半年、全年为节点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评价。
2016年起全部采用“新国标”
“空气排名采用‘两条腿走路’的形式”,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采用‘新标准’,对PM2.5等六项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其他24城暂采用‘老标准’,对PM10等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据介绍,“新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老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对 SO2、NO2、PM10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其他24个省控城市采用‘老标准’排名是暂时的”,该负责人说道,“明年初,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南充、宜宾等7个城市,将和成都一起,按‘新标准’进行排名。”
同时,明年底,内江、资阳等7个城市,也将按‘新标准’开展空气质量六项指标的监测,2016年1月1日起,省控城市全面执行“新标准”检测并排名。-华西都市报记者张路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