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特种旅游定价须经政府授权
2013年09月25日 13:10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省物价局近日就大型演艺等特种旅游项目价格审批权限发出通知,明确特种旅游项目价格制定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市县政府不得擅自定价。
省物价局通知指出,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可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大型演艺、游艇、潜水、漂流、探险、水上和空中娱乐等特种旅游项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特种旅游项目价格制定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不得擅自定价。特种旅游项目价格制定的审批程序,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成本监审规定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并充分听取旅游者、经营者、行业协会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初审意见,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记者 光明)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