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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县事故多发地段安装信号灯

2013年09月25日 14:08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山东平原县城管执法局在城区重要交叉路口正式启用红绿灯交通设施。这是该县落实政协提案,解决民生难题的又一件实事。

  据了解,平原县主干道由于车流、人流较多,途经此路口的车速较快,加上人员的安全意识较差,这个路口成为道路安全隐患,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为此,在今年县政协全会上李振河等6位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在富民大街、光明大街等五处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交通设施的提案》。县政协重视这件提案的跟踪落实,安排调查组前往县交警大队、运管所、汽运公司、汽车站了解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通报了该路口的实际情况。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安装信号灯有一定的程序,首先由交警队形成汇总报告,提到年度计划里,由市里审批后纳入城建规划,再由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建设完毕再移交到交警队管理。为了尽快解决市民反映集中的这一问题,今年6月,县政府专门成立班子明确由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两家单位限期办理。

  目前,平原县城管执法局在城区重要交叉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7套,更换2套,总投资60余万元,解决了车流人流量大、安全隐患大的路口交通秩序问题。 (郭平波)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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