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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独家庭可优先收养子女

2013年09月26日 11:25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上海已将失独家庭帮扶纳入社会养老保障格局,失独家庭在子女收养、殡葬服务等方面可以获得特殊关爱政策。在昨天市人大举行的代表书面意见专题督办会上,市卫生计生委表示,今后还将就优先提供养老服务、方便就医等问题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推进。

  失独家庭关爱曾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议题,据市卫生计生委的统计,全市共有7000多户失独家庭领取特别扶助补贴,算上不符合领取该补贴的家庭、符合条件而没领取补贴的家庭,上海失独家庭超过该数字。

  在书面意见的办理和跟踪过程中,代表们的很多建议都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回应。

  经协调,上海开始将失独家庭的帮扶纳入社会养老保障格局之中,并给予优先保障。

  今后,失独家庭收养子女可得到优先照顾。上海户籍中申请收养市儿童福利院弃(婴)儿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符合收养有关规定的,优先安排家庭评估、优先予以配对试养、优先进入收养登记程序。

  失独家庭可获得特殊关爱殡葬服务。凡上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至少一方是上海户籍、年满70周岁或医学界认定身患危重疾病不能逆转的,可以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授权委托本市殡仪单位对身后事进行安排和处理。失独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根据国家要求,今年2月市计生协会与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共同筹建了具有社会公募资质的“生育关怀专项基金”,面向国内外组织和社会各界吸纳善款,目前已筹得400多万元,从明年起将依托各区县计生协会定向使用基金,重点针对失独家庭在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对象进行帮扶。

  此外,各级政府都在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失独家庭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记者钱蓓)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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