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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云南迪庆辱骂游客事件多家涉事旅行社尚未被罚(3)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0月08日 02:55 来源:CCTV《新闻1+1》 参与互动(0)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这件事情在8月份发生的时候和在10月份被曝光之后,两个处理结果这个过程的对比,我们先来看看当记者,作为记者投诉的时候是8月14日,处理结果是什么,在经济上补偿,退还了团费并进行了40%团费的补偿。记者说我需要道歉,各方面说这没办法满足,刚才看短片了,接下来就是相关主管部门对于旅游者的一系列训斥。

  10月6日这件事情被中央电视台播出之后,是什么反映?全国假日办表态,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段跃庆等先后作出了批示,再有迪庆州迅速衬里工作组展开了调查和处理,应该说对于这进事情曝光之后云南省的处理应该说是相当快的,处理的力度也不小。在这件事情上从“快”字上说,应该说是迅速回应了公众的关注,这是好的。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想问,这是电视台曝光之后的一种反应。为什么当记者仅仅是以一个游客的身份,想投诉这件事情的时候,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如果当时有了相应的重视,还会有今天这样的情况吗?接下来我们就连线一下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吴必虎主任。

  (电话连线)

  主持人:

  吴主任您好,您看,这件事情我们假设一下,如果说一个旅游者在现在《旅游法》已经出台的情况下,遇到了这件事情他可以过一种什么合法的方式去投诉,然后要经过一些什么相关的部门,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 吴必虎:

  一般是这样的,这个事情是发生在10月1日《旅游法》生效之前,在这个情况下也有国务院公布的旅行条例和国家旅游局部公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组织和管理办法规定,这个事件受到投诉以后如果在处理范围就很快处理,如果超出范围的7日之内就必须交给其他部门。根据这个情况来看,这个地方保护主义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另外在这个过程当中,拖的时间很长可能跟异地处理时间有关,因为我们知道迪庆和丽江两个归属不一样,在计划经济时期旅游局管的范围不同的,但是现在游客因为当天要赶回无法到两个地方同时投诉,这个在今后投诉程序上在哪个地方案发,哪个地方受理,这样游客利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主持人:

  没错。吴教授如果这名记者,他不是说因为自己要有一个报道采访任务的话,仅仅是以一个消费者、游客的身份,恐怕他也不会辛辛苦苦的从丽江再跑到迪庆为这么一件事情去投诉,搭上了大量的时间。

  吴必虎:

  对,多数游客都放弃的,所以这就是对我们投诉程序的改革提出了要求。

  主持人:

  好,谢谢吴教授,稍候我们有更多的问题给您。《旅游法》在10月1日出台之后,如果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人们就特别希望能够依法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接下来的问题是,《旅游法》怎么能够落地去真正捍卫旅游者的权益?

  (播放短片)

  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宣传部部长 鲁志军:

  结合我们10月1日新颁布的《旅游法》,我们香格里拉景内这些自费的项目已经全部关闭了,严格按照《旅游法》规定的继续走下去,像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没有一起旅游的投诉案件。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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