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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定5675户失地农户领取固定回报金

2013年10月08日 13:07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永定自推行建设用地“一次征收,固定回报”补偿机制以来,截至目前共有5675户失地农户领取固定回报金,占同期失地农户总数的56%,该县已发放回报金1.78亿元。

  2007年起,永定在全省首推“一次征收、固定回报”土地征收补偿新机制。该办法以被征地农民应实领的土地征收补偿金作为本金,由县国土资源收储中心按照投资企业的正常回报利率,向失地农民发放年回报金,确保被征地农民在本轮土地承包期内获得固定回报。第一年,在农民签订年固定回报补偿合同后10天内,由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支付至当年12月31日的相应回报金,此后在每年1月底前支付当年的固定回报金。第一年至第十年回报率按本金的12%计发,第11年至合同终止年回报率按15%计发,合同终止时一次性返还本金。

  这项新机制,保障了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依此估算,参加固定回报补偿的农户,每户每年最少有3000元的稳定收入。(马斌)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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