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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社会抚养费不能继续搞糊涂账

2013年10月08日 13:3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截至25日,中国已有19个省份首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这些省份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超过166亿元,各地征收数额差异巨大,最高33亿元,最低仅350万元,相差近千倍(据9月26日《新京报》)。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关注社会抚养费的主要焦点不是收了多少钱,按照什么标准收钱,而是钱怎么花出去,都花在什么地方?各地只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收入,而不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支出情况,实质上是在避重就轻。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上来的社会抚养费必须统一上缴国库,作为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不能作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社会抚养费并没有统一上缴国库,而是县级计生部门抽取一定比例之后,将大部分社会抚养费返还给乡镇政府,准确说是乡镇政府只是向县级计生部门上缴了抽成部分。而乡镇政府将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拿出一定比例奖励给从事计生工作的镇村干部,同时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也从中支出。

  各地公开社会抚养费,不能只公开一个笼统的毫无实质意义的收入数字,而要顺应民意,直接公开社会抚养费收入的具体账目和支出的明细账,不能继续搞糊涂账。(张立美)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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