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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环境评价全公开才避免“有问题”

2013年10月08日 13:3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批评在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问题的9家环评机构,责其限期整改(据9月27日《南国早报》)。

  目前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凡是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不予审批,凡是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实施。如此背景下,一些地方和一些项目为加快审批进度,采取各种手段违规环评,而不法的环评机构充当了违规环评的包办商角色。某些环评机构纯粹将自己的职业看成是商业行为,在进行环评时,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开展工作,存在项目现状调查不全面、工程分析不清楚、环保措施分析不到位、公众参与调查工作不符合程序要求等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已经走过10个年头。与第一个创设环评制度的美国相比,中国的环评制度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西方,整个环评过程是完全公开的,政府机构、企业、公众等利益各方都能参与博弈,而中国的环评过程相对封闭,这也在客观上造成了环评机构屡屡“有问题”。未来需要期许的是,环评报告书全本公开,对于重大项目应召开听证会,政府机构、企业、公众共同建立一套合理的环评制度,让科学、依法、人性化和充满博弈的环评制度能够为中国的环保事业把好第一道关。(魏青)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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