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六家存在严重隐患重点工程
2013年10月08日 13:54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0)
9月23日,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全省重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情况恳谈会,听取各重点工程负责人介绍消防建设情况,同时对6家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重点工程予以通报。
自《青海省公安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细则》6月颁布实施以来,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对全省33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工程集中会审,发现有少部分存在未经消防审核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消防设施施工不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情况。其中,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在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人表示,今后,对不履行法定程序报审或擅自变更消防设计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蒋连生 闫龙伟)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