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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路桥费年票”为何不能变通?

2013年10月10日 10:5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路桥费年票制”说的是一些城市将车主的全年路桥费“打包”的收费模式,目的是为了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交通堵塞。作为年票制模式试行城市之一的陕西宝鸡,已经试水8年。让部分车主更为反感的是,无论车开不开,都得买年票,而且还得买年票才有资格年检。

  将路桥费打包,以年票的形式征收,“优点”很明显:收费站减少了,收费效率大大提高;路卡消失了,收费人员相应减少;道路相对更通畅了,方便了车主出行。但以打包的形式强制对所有车主征收,必然面临着公平与否的追问,对那些很少出行的车主来说,“一刀切”地纳入年票制收费模式,似乎有失公平。

  征收路桥费是为了偿还修路贷款,采取年票收费模式是为了减少拥堵。表面上看起来,理由都很充分,但路桥费的暴利已是有目共睹,乃至收起来没完没了,有的明明已还清贷款,却依然找各种借口延长收费期。而且以现在的经济实力,没必要一律延续贷款修路的模式,一些地方政府完全有能力,也有义务出资修路桥。至于打包年票制,宝鸡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孙晓龙回应说,“收费模式没有绝对的公平”,即便你能证明你的车不在宝鸡跑,但是你的户口只要挂在宝鸡就要交路桥费,因为没有办法界定,到底哪个车跑得多哪个车跑得少。果真如此吗?

  按照商品等价交换原则,路桥费征收本应秉承“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原则,而不该用年票的形式打包征收,让车主为“从没走过的路”埋单。问题是我们真的没办法界定哪个车跑得多还是跑得少吗?在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在电子眼监控布满大街小巷的现代社会,车主稍微有点交通违章都能记录,为什么却不能记录跑得多还是跑得少呢?而且说什么路桥收费没有绝对公平,可是试问一下,打包的年票制有相对的公平吗?不问车主青红皂白,交的费用全部一视同仁,这样的征收方式显然有失公允。

  此外,路桥费年票还要回应有否重复收费的质疑。当初征收燃油税时,理由就是要削减收费公路,通过将养路费捆绑进油价,将每辆汽车要缴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这也意味着车主行驶路程越多,需要缴纳的税费就越高,从而更好地体现“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既然已经开征燃油税,路桥费似乎也就丧失了再征收的合理性。

  因而,宝鸡市的路桥费年票,即便如其所说,按照预算,还要再收8年多,才能把后面的钱收回来。但任何一个政策的出台都必须尽量做到公平,就路桥费年票而言,至少应做些变通:其一,在路桥费的征收方式上,应让车主多些选择的权利,比如像手机话费套餐一样,可以提供不同里程的年票收费制,而不是全部一口价;其二,年票收费是一回事,车辆年检是另一回事,不能把两者强行挂钩;其三,最重要的是年票要收得明明白白,用得公开公平公正,具体收了多少,又用到了哪里,还要收多少才能还清贷款,都应向公众交代清楚,并随时接受公众监督,而不能让年票成为一笔糊涂账。只有这样,才能让车主有公平感,也才能向尽快取消路桥费年票迈进。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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