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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晚报:从余姚受灾审视自然灾害应急预警

2013年10月10日 15:24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菲特”台风重创宁波,尤以余姚最为严重。截至8日晚8点,余姚过程降水量达496.4毫米,姚江水位已达5.33米,24小时降雨量和姚江水位均创历史最高纪录。城区大面积受淹,主城区全线停水、停电,城市交通瘫痪,大部分住宅小区低层进水,商贸业损失严重,市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10月9日《东南商报》)

  这种预料之外的灾情,当然与自然原因有关,如时间上恰逢天文大潮,增加了风力与破坏力。但台风不同于一般的突发性极端气象灾害,它具备一定的转移路径,一般能提前预警且比较准确。如果有足够的应对和防范意识,是能够做到“有备而对”的。换言之,像天文大潮可能增加“菲特”的威力,这一因素也是可以预先纳入应急考量中去的。当然,此次台风发生时间恰逢十一长假,在某种程度上是否促使相关部门放松了警惕,值得疑问。

  台风由于发生范围较为固定,在积累防灾经验以及强化公共预警上,都具备优势。不过,或许也正因为对于一些沿海地区来说,台风是一种常见多发的气象天气,反倒会容易麻痹公共的防灾意识。这次余姚遭遇前所未有的“打击”,或就与此不无关系。

  众所周知,这方面,作为地震多发国的日本,无疑是个值得效仿的正面典型。由于地震多发,日本国民都习惯了在地震中过活。但并非只是“习以为然”的淡定,而是源自对于地震的防范已经成为无所不在的生活习惯与公共制度安排。所以在大灾来临时也能确保救灾的秩序和效率。

  反观这次余姚,不少市民反映,政府在预警和应急上都有欠缺,“在8号早上才收到政府发来的提醒短信,但那时早就淹了”,“基本靠自救”;此外,还出现了有游客顶风观潮而受伤的现象,多处安置点成了孤岛,超市食品遭抢购等现象。与此种种应对偏差相对,却出现了另一种“积极现象”——为避灾,有市民将车停放在道路上却仍遭遇交警罚款。不得不说,这种让人难以理解的现象,也恰恰是常规性救灾机制不足的一种表现,应急反应存在多种失灵。

  当然,就当下而言,面对余姚“再发暴雨预警,城区水位未消退”的严峻态势,相关部门最应该做的还是要继续把救人放在第一位,确保将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失降到最低。而基于微博上涌现的公民个人发出的求救信号,当地救援部门也应该应势而动,增加救援效率。同时进一步对外公布详细灾情,确保社会救援力量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进驻、抢险。

  每一次灾害都是对于抗灾意识和能力的一次检验,这已早是重复太多遍的常识。但对照余姚重创,这一常识仍具有重复的价值:之于灾难,我们确实有太多的值得反思与改进之处。而抗灾、救灾、防灾的长效机制如何形成并落实到具体的应急行动,这又不仅仅止于一次“菲特”的检验,甚至也不只是台风,而余姚恰是一面镜子,值得我们共同审视并以此为镜鉴。 (朱昌俊)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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