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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锯腿农民曾买好丧服:费用负担不起 只能等死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0月14日 08:24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10月11日,保定市第二医院,医生正查看郑艳良此前在其他医院拍过的片子。当日,郑艳良被送往保定市检查就医。新京报记者 周岗峰 摄

  “无钱做截肢 保定一男子自锯右腿”追踪

  2012年正月,当北京某医院宣判河北保定东臧村村民郑艳良“死刑”后,回家前,他的妻子买好了丧服,准备随时给丈夫办理后事,郑艳良也等着他人生终点的到来。

  当年4月14日上午,不堪忍受长期病痛折磨,郑艳良嘴里咬着缠上毛巾的痒痒挠锯掉了自己的右腿。

  昨天,是郑艳良锯腿的第547天,他原本冷清的家突然变得喧嚣,全国各地媒体纷纷赶来,车辆停满了他家门口的小道。

  与此同时,新型农村医疗救助存在的问题也被“自锯事件”抛上台面。

  由清苑县民政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在相应的国家政策里,郑艳良似乎可以得到一切可以得到的补助。

  10月11日,河北保定市第二医院血管外科主任韩冰称,郑艳良如果入院治疗,本可以得到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救助,但郑艳良认为自己的病没法治,放弃去医院治疗,让本该有的救助成空。

  然而,多名清苑县政府部门官员在受访时表示,郑艳良应获得的补助受限于财政资金短缺,补助力度不足以让贫困的郑艳良承受。因此,向社会募捐成了当下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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