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自锯病腿”折射救助之痛
2013年10月14日 11:31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新闻背景:一把钢锯、一把小水果刀、一个裹着毛巾的痒痒挠,保定硬汉郑艳良用三样简单工具,在家中将自己患怪病的右腿锯下(据10月10日《燕赵晚报》)。
网友王军荣:患了怪病本该去医院治疗,但因为没有钱只能自锯病腿,让人看了心痛。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总人口约为13.39亿人,却有7000余万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制度。当他们身患怪病,家中无钱时,也只能自己想办法了。参加医疗保险的人们也不能保证治疗无忧,如果家里收入少,得了重病也无法真正解决困难。
政府对每一位看不起病、面临生命威胁的公民有责任实施救助,唯有制度化的及时救助,唯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才会避免“自锯病腿”的痛楚。这需要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救助法草案从2008年就开始征求意见,但至今没有进入审议程序。“无钱自锯病腿”折射社会救助之痛,要彻底解决问题,还是需要法律先“立”起来。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