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自锯病腿”折射救助之痛

2013年10月14日 11:31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新闻背景:一把钢锯、一把小水果刀、一个裹着毛巾的痒痒挠,保定硬汉郑艳良用三样简单工具,在家中将自己患怪病的右腿锯下(据10月10日《燕赵晚报》)。

  网友王军荣:患了怪病本该去医院治疗,但因为没有钱只能自锯病腿,让人看了心痛。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总人口约为13.39亿人,却有7000余万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制度。当他们身患怪病,家中无钱时,也只能自己想办法了。参加医疗保险的人们也不能保证治疗无忧,如果家里收入少,得了重病也无法真正解决困难。

  政府对每一位看不起病、面临生命威胁的公民有责任实施救助,唯有制度化的及时救助,唯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才会避免“自锯病腿”的痛楚。这需要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救助法草案从2008年就开始征求意见,但至今没有进入审议程序。“无钱自锯病腿”折射社会救助之痛,要彻底解决问题,还是需要法律先“立”起来。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