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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法》近日出台

2013年10月14日 13:48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郑州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市电力依法行政有了政策保障。

  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人们对电力的要求和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一些问题和矛盾也日益突出,由于电力执法主体缺位,大量的涉电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打击。今年1月1日《河南省供用电条例》颁布实施,为我市出台相关文件提供了政策支持。近日,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办法》,也是规范我市电力执法工作的一个开创性文件。

  该《办法》分六章共三十八条,着重解决了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了我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管理单位和执法责任主体。二是明确了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规定了电力建设规划与城乡规划的相互协调。四是规定了拖欠电费客户的付费方式。五是规范了处理树、线矛盾时的做法,对植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排除障碍限定了时间。六是明确了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权以及执法中行为规范。(记者 刘招 通讯员 李智超)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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