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逆行被拦下口出雷语 建议交警修改法律
2013年10月18日 14:14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10月16日晚,一名女子骑电动车逆行,被执法交警拦下后,不仅不配合,还口出雷语。17日下午,记者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中了解到这一切。
据了解,16日晚8时许,南宁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组织事故中队10名警力在南梧路广西金属回收公司门前红绿灯路口集中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晚上9时许,一名戴着眼镜、长相斯文的20多岁的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车从广西花鸟交易市场逆行而来,欲从该路口横穿马路,被现场民警拦下。就在协警要求其下车接受处罚时,该女子开始口吐雷人之语。
逆行女“驴”主:公安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就要为人民服务,你凭什么处罚我?
协警:你逆行了,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要被处以50元的罚款。
逆行女“驴”主:我不知道什么法律法规,你们不能处罚我。
协警:处罚依据是国家规定的,我们只是在执行。
逆行女“驴”主:那你们可以修改法律啊!
协警:我们没有这个权利。
逆行女“驴”主:为什么你们有权处罚我,没有权修改法律?
协警见女“驴”主一直在无理取闹地争辩,拒不配合处理,于是上前想要拔掉女子电动车钥匙强制关掉其电门。拉扯之间,该协警左手无名指被勾开了一个长约2厘米的伤口。直到民警说要请求110派警过来处理,要以妨碍公务对女子进行拘留后,该女“驴”主才赶紧下车表示接受处罚,并给受伤协警买了一瓶云南白药和双氧水治伤。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