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庭突遇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
昨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解答市民咨询并受理投诉。
社会救助
问:如何得到医疗救助?救助比例是多少?
答: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已经实现“一站式”服务。救助对象可直接到医保指定的医院治疗,入院时向院方提供相关证件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证明,治疗结束出院后,医院将自动帮你结算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和医疗救助金额,你只要负担个人自付部分。
从今年1月1日起,将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含住院分娩)和特殊门诊救助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含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后的自付医疗费用的民政救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
问:如何申请临时困难救助金?
答:临时救助主要针对救助对象家庭因病、子女就学或遭遇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的。首先要具有本市户籍的市民,申请临时救助是以户为单位,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也可直接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申请。经区(县)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民政办详细核查认定,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区(县)民政部门给予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同一事由一年只能申请一次救助,单次最高限额2000元,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最高限额3000元。
婚姻登记
问:服刑人员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答:服刑人员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若无法出示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办理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问:当事人户口簿与身份证内容不一致,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答: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当事人应先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的变更手续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问: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答:如果是身份证号码升位造成不一致,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否则要更改一致才可办。
问:在校大学生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答:在校大学生只要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办理。
问:补领结婚证时,男女双方应一起到场吗?
答:只要申请补领的一方到场。
问: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吗?
答:可以。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在国外时,提供的委托书应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问:第三人冒名顶替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能否撤销?
答:不能,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撤销。
殡葬管理
问:殡仪馆火化的基本费用是多少?
答:殡仪馆基本火化费用包括:火化费380元,运尸费270元至340元(与路程有关),接尸费120元等。火化一具尸体基本费用约2000元(不含其他殡仪服务费用)。市殡仪馆收费项目是经物价部门核定,丧属若发现有违规收费,可向市物价部门或市殡葬管理处投诉。
问:社会上殡仪服务“一条龙”是否合法?
答:2004年市政府撤消殡仪服务民政部门前置审批后,凡开展经营殡仪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发证。丧属在殡仪活动中,若遇到非法殡仪服务或价格欺诈的,可向工商部门投诉。(记者 邱泉盛 电台记者 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