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80%个税
2013年10月18日 16:39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请示省政府,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将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暂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
劳动所得具体项目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记者 周丛笑)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