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政府的年初承诺应落实在实际效果上
2013年10月21日 13:52 来源:云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不少地方政府都会在年头公布在新的一年里为民办实事的承诺。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也各不相同,件件都关系到民生民心。因此,为民办实事工程一直很受各地百姓的关注。
应该承认,大多数地方政府都能信守承诺,把为民办实事工程抓细办实,实打实兑现。然而,也有少数地方在践诺上不尽人意。年初叫得山响,轰轰烈烈推出多少件实事、几大惠民工程,到了年底却只办成了五六件,剩下的随着新一年的到来不了了之。还有一些地方,把“实事工程”办成了“形象工程”,跑了偏,走了味,不仅没有给百姓带来实惠,反而使承诺沦为“空头支票”,无形之中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也伤了百姓的心。
“言必行,行必果。”承诺的分量不只体现在公开承诺的形式上,还体现在实践之中,落实在实际效果上。如果言而无信,承诺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因此,到了年终,政府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不妨对年初承诺来个大盘点,看一看公开承诺的事项是否都不折不扣地办妥了,查一查没有办好的原因何在,想一想有什么值得吸取的经验教训,给群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只有如此明白当家,透明办事,才能得到人民群众最大限度的信赖与支持。( 徐曙光)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