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节约“三公”就该用于民生
“三公”经费降下来,钱用到哪儿?广西壮族自治区针对铺张浪费、贪图玩乐的问题,从管住“钱袋子”入手,开展了清理检查“三公”经费专项行动,区直单位“三公”经费今年1月—8月开支同比下降41%,节约的1.3亿元全部用于改善民生(11月2日《南国早报》)。无锡市的做法是,从中拿出一部分来用于慰问全市城乡低保户,慰问金发放总额超过1600万元(11月7日《新华日报》)。
这至少说明两点:一是压缩“三公”经费非不能也,只要下决心,是能够大幅度下降的;二是“三公”经费高得离谱。省下这笔钱,可以办那么多民生实事、好事。像广西区直单位“三公”经费今年1月—8月就节约了1.3亿元,全国各地都这么做,能节约多少资金呢?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普遍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让人欣慰。但必须注意一点,那就是把节省下来的资金惠及群众,让大家摸得着,看得见,才能拉近和老百姓的距离。有些地方把节约的资金花到了什么地方,成了一笔糊涂账,所谓的节约资金只是部门或单位自说自话,老百姓岂能买账?政府这样自我“亮丑”,有助于推进“三公”经费阳光化,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
各个单位和部门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把省下来的钱用到改善民生上,这是党的公信力所在。各地“三公”经费压缩的空间很大,都应该削减,并像广西、无锡那样,把节省下来的钱用到教育、养老、医疗、社保等民生事业上,让老百姓过上更好日子。(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