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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搞创收:复印身份证需一元不开发票

2013年11月11日 10:19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刘女士前几天到琼中县人民医院进行B超产检,期间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然而,她在医院内的复印店复印时,工作人员收取了她1元钱,却没有开发票或收据。刘女士认为,复印收费市场价才0.15元/张,医院此举有创收嫌疑。琼中县物价局表示,复印收费不属于医疗收费项目,患者可自行选择复印地点。同时,物价部门要求医院进行整改,对相关费用进行公示。

  患者质疑:医院收取1元复印费搞创收?

  刘女士介绍,日前,她按照医嘱到琼中县人民医院进行B超产前检查,期间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然后加盖医院公章保存留底。做完B超检查后,看到附近就设有复印点,刘女士便前去复印。但工作人员要求她交1元钱的复印费,却没给她开具发票或收据。刘女士认为,复印收费市场价才0.15元/张,琼中县人民医院的做法有创收的嫌疑,希望物价部门进行调查,责令医院整改。

  记者了解到,接到反映后,琼中县物价局立即派人进行了调查,并作出调查结论。

  物价部门要求医院整改,公示相关费用

  琼中县物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琼中县人民医院根据相关规定,对B超检查的孕妇,除了要核查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存底)或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存底)外,还要核查其登记的详细信息,同时增加了孕妇签名确认一项。收取的1元钱属于复印材料费用,患者也可自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工作人员核查后存底。该笔费用由专人负责收取,达到一定额度后交由财务科存入医院账户,用于抵销复印纸张等材料费用支出。

  物价部门认为,1元复印费并不属于医院的收费项目,所以没有发票或收据。工作人员没有做好说明工作,致使患者产生误解。物价部门要求医院进行整改,对相关费用进行公示,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要耐心向患者做好解释,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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